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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建标〔2024〕16号
2024-01-15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1115000001151236XK/2024-0043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 号内建标〔2024〕16号
成文日期2024-01-15公文时效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建 标 〔 202 4 〕 16 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价款结算行为,促进建筑 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区建筑业“闯新路、进中游”,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 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 自 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 财政 厅

202 4 年 1 月 15 日

附件下载1: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doc

政策解读

  • 图解:《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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